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春季蚕桑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3/15     点击数: 139348



当前正值春季桑园管理、春蚕备养阶段,为确保春蚕安全生产,奠定春蚕丰收的基础,我们参照省蚕种所“春季蚕桑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现对我市春季蚕桑生产提出相应的技术指导意见,希各地结合生产实际,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好今年春蚕生产。 一、推进蚕桑规模基地建设 根据中央2022年一号文件关于“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等精神要求,各地要围绕“优化布局,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培育蚕桑家庭农场、蚕桑专业镇(村)和规模大户,进一步推进优质蚕茧生产与蚕桑科技示范区规模基地建设;要加强蚕桑技术创新,加速蚕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条桑机械收割、轨道给桑养蚕、无人机治虫,温湿控制器等省力化应用技术以及蚕桑多元化综合利用与桑园复合经营生产模式,加大防毒保安绿色防控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业效益,稳定产业规模。 二、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培训 在结合防疫的同时,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各地可利用县(市、区)、镇蚕桑“微信群”,结合工作实际,将新型实用技术通过文字信息、音像视频等方式进行辐射传播。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电视台,镇、村级广播,各类培训班,开展蚕桑专题技术讲座。 三、全力做好桑园管护工作 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适施春肥(催芽肥)。一般在发芽前20~30天施入。最好做到测土配方施肥,满足桑树生长发育及用叶需要。因前期雨水偏少,施肥时气温较低,以主施速效肥为宜。针对墒情,有条件的地方对干旱桑园地块做好人工灌溉工作。二是修剪整理树体。在冬管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修除桑树的死拳、枯枝、枯桩、病枝和细小的无效枝等工作,保持合理树形。在桑树剪梢正常留条100~120㎝的情况下,对有桑疫病的枝条剪到病枝向下10㎝。且对修剪下的枯桩、病枝要及时作离园处理,集中烧毁。三是及时清除杂草。可采用中耕、秸杆及地膜覆盖等方法防除桑园内杂草。桑瘿蚊发生区域尽量不要覆盖秸杆。尽量不用除草剂,避免土质下降。四是有效防治病虫害。做好桑树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增强对病虫害发生的预判能力,实施科学精准防控。针对春季常发性的“三虫一病”(桑尺蠖、桑毛虫、桑螟和桑疫病)要密切监测,做到“防治结合,治早治小”,要注重桑疫病的防控工作。 四、严格全程消毒防病工作 生产全程的消毒防病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预防和控制蚕病的发生。一是彻底清消环境及蚕具。加强对养蚕环境的消毒,针对上年秋蚕发病较重的区域,要加强养蚕大环境的消毒工作,对蚕室及周边,蚕具、室外上蔟环境、蔟具、蚕沙堆放过的地方等养蚕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清洗、消毒。可选漂白粉、亚迪净氯制剂及新鲜石灰浆等消毒药剂。蚕室的泥土地面括去1㎝左右的旧表土,换上干净新土。蚕期中生产区、用具、蚕室及周边环境也应用上述措施经常消毒,防止蚕病的发生和蔓延。蚕期后做好回山消毒,防止与下批蚕交叉感染。二是标准化消毒蚕座。经常观察蚕座,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推广种茧育淘汰弱小、迟眠蚕等好的做法,杜绝病毒传播。蚕期中多用新鲜石灰粉、漂白粉防僵粉等对蚕座消毒,并保持蚕座干燥。给桑前、除沙及选蚕后要洗手。贮桑室应每天进行消毒。种茧育应坚持桑叶叶面消毒。三是严格处理蚕病污染源。蚕沙、迟眠蚕、弱小蚕、病毙蚕以及养蚕废弃物等,应集中消毒深埋或作堆肥发酵,以消灭残留病原。 五、精心做好饲养管理工作 注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确定收蚁日期。以当季桑芽发育情况为主,结合本地历年情况、当季气象预报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力求在蚕生长发育过程中有充足的适龄适熟叶,以达到叶蚕平衡的目的。二是保持适宜饲育环境。推行标准化“24日养蚕法”,保证家蚕正常生理发育的合理温度、湿度、气流、光线。小蚕期温度以26~28℃为宜,定期换气;大蚕期温度以24~25℃为宜,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三是良桑饱食稀放畅养。使用优质适熟叶。适时进行摘芯,一般在大蚕用桑前10~15天摘去一芯一叶,以促进桑叶成熟一致,提高桑叶产质量。桑叶运输要松装快运,尽可能做到随采随用,贮桑与养蚕应有效隔离,湿叶应晾干后给桑,做好叶蚕平衡工作、稀放饱食畅养。四是严格淘汰不良个体。加强眠起处理,及时淘汰各龄迟眠蚕、弱小蚕,隔离和选除病死蚕等。特别是种茧育应按规定比例淘汰迟眠弱小蚕。 六、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超前做好各种应对预案。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围绕关键时段和高影响天气,加强灾情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一是预防倒春寒。春季晚霜危害可使萌发的芽叶受害,造成局部坏死或者全部冻死,使春叶严重减产。近年来,我市晚霜危害每间隔3~5年就有发生。应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发现可能出现“冻害”,可对桑园采用烟熏、喷水和田间灌水等方法进行预防。同时增施有机肥、钾肥等增强树势减轻霜害。二是预防养蚕后期异常高温冲击。近两年我市局部重点蚕区在春蚕大蚕期、上蔟期遭遇高温或高温多湿冲击,严重影响蚕茧产量和质量,各地要加强防范。据气象部门预测今春气温较往年偏高,各地应超前制定防控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七、建立养蚕安全协调机制 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加强与植保、森防、环保等部门沟通与协作,制定农作物、森林使用农药对蚕区生产没有影响的统一治虫方案,建立养蚕安全协调机制。蚕桑生产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当地蚕桑生产布局,以便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工业废气排放避开养蚕期,避免家蚕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农资农药市场管理,指导蚕农安全购药、用药,确保养蚕安全。 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2022年3月11日
         
 
 

版权所有: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联系电话:0515-88230095    苏ICP备2021043236号-1   后台管理
联系地址:盐城市文港北路5号        技术支持:思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