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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开展“蚕桑产业强镇”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3/17     点击数: 139028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强镇有关精神,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蚕桑产业强镇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蚕桑主导产业,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的蚕桑产业强镇,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示范带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推介条件 申请“蚕桑产业强镇”推介的镇(乡、街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积极主动布局蚕桑产业建设,制定了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发布了相关工作部署文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二)主导产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原则上近三年镇(乡、街道)域桑园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亩桑效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蚕桑及其综合利用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有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养蚕合作社、家庭农场、养蚕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科技引领带动能力强。建有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集成示范基地。优良品种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适度规模(5亩以上)经营比例达到20%以上;集约化、省力化养蚕技术综合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 (四)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围绕主导产业,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品牌打造、文化传承基础较好;蚕桑产业链完整,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蚕桑产业强镇推介工作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提升现代精品蚕桑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的责任意识,做好蚕桑产业强镇推介申报工作。 (二)争取政策扶持。各地要积极争取政策扶持,推进蚕桑产业强镇开展品种研发、技术集成、提质增效、产业融合等各项创新工作,培育一批生产能力强、质量水平高、科技创新强、示范效应好的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对符合推介条件的乡镇(街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评奖评优活动,优先推荐安排各类政策扶持资金、承担各类农业项目等。 (三)严格管理方式。蚕桑产业强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省蚕桑学会、省丝绸协会、省蚕种所联合颁发标牌和证书,有效期为3年。蚕桑产业强镇要主动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由发牌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审查确认后予以摘牌。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镇(乡、街道)积极申报。认真填写《江苏省蚕桑产业强镇推介申报表》,如实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4月15日前寄送江苏省蚕种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盛岸西路618号,邮编:214151)。 联系人:陈文杰 电话:051083216851、13637052930 电子邮箱:460481215@qq.com。 (作者:江苏省蚕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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