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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蚕桑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3/5/6     点击数: 63495



当前正值春蚕饲养阶段,为确保春蚕生产安全,为春蚕丰收奠定基础,现对全市春季蚕桑生产提出相应的技术指导意见,希各地结合生产实际,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有效抓好春季蚕桑蚕种生产。 一、继续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各地结合春季蚕桑蚕种生产,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积极开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注重蚕桑新型实用技术、新机械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电视台,镇、村级广播,开展蚕桑专题技术讲座。利用县(市、区)、镇蚕桑“微信群”,将新型实用技术等通过文字信息、音像视频等方式进行辐射传播。 二、认真做好桑园管护工作 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排除桑园积水。近期雨水较多,要及时排除桑园积水,防止桑树受渍受害。同时利于桑疫病的防控。二是适时进行摘芯。一般在大蚕用桑前10~15天摘去一芯一叶,以促进桑叶成熟一致,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三是根外施肥。关注天气变化,在低温阴雨寡照,桑树生长缓慢的状况下,宜在晴天的上午露水初干或傍晚用0.3%磷酸二氢钾等进行叶面喷施,增加桑叶产量,达到叶蚕平衡的目的。四是有效防治病虫害。做好桑树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实施科学精准防控。针对春季常发性的“三虫一病”(桑尺蠖、桑毛虫、桑螟和桑疫病)要密切监测,做到“防治结合,治早治小”,要重视桑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精心做好饲养管理工作 注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养好小蚕。常言“育好小蚕半丰收”。近期因持续阴雨、气温偏低,极易诱发细菌病、真菌病。要加强饲养管理,做到“保温、排湿、防病”:一要注重加温,达到小蚕各龄期目的温度。一龄期温度27~28℃、二龄期温度26~27℃、三龄期温度25~26℃;二要保持蚕座干燥,加温排湿通风换气,做到计划提前采叶,晾干给桑,不喂湿叶、蒸热叶,每天使用一次三七糠;三要加强消毒防病,蚕座多用防干材料,每天早晚交替使用一次小防和三七糠的同时,从二龄开始龄中添食一次抗生素,拌叶晾干后饲喂。二是保持适宜饲育环境。推行标准“24日养蚕法”,保证家蚕正常生理发育的温度、湿度、气流、光线。大蚕期温度以24~25℃为宜,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三是良桑饱食稀放畅养。使用优质适熟叶。桑叶运输要松装快运,尽可能做到随采随用,贮桑与养蚕应有效隔离,湿叶应晾干后饲喂,做到叶蚕平衡、稀放畅养。四是严格淘汰不良个体。加强眠起处理,及时淘汰各龄迟眠蚕、弱小蚕,隔离和选除病死蚕等。特别是种茧育应严格按规定比例淘汰迟眠弱小蚕。 四、保障蚕种生产优质稳产 各蚕种场要加强蚕期中的消毒防病、饲养管理,全程做好防微工作,为全市广大蚕农提供优质放心蚕种。相关蚕种场要认真有序推进蚕种冷库的建设,超前计划做好各项冷藏、浸酸的调测试工作,确保蚕种冷藏处理安全。 五、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 各地要制订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蚕桑生产安全。一是预防家蚕食下中毒。重点关注桑园周边农作物(蔬菜)的用药,要采取先行采叶试喂等工作,保证用叶安全。二是预防春蚕后期异常高温冲击。我市近几年部分蚕区在春季大蚕期、上蔟期遭遇高温或高温多湿,对春茧产量和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各地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关注灾害性极端气候,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六、健全养蚕安全协调机制 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植保、环保、森防等部门沟通与协作,健全养蚕安全协调机制,协商制订农作物、森林用药对蚕作无影响的治虫方案。蚕桑生产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当地的生产布局,以便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工业废气排放避开养蚕期,避免中毒事件发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农药市场管理,指导蚕农科学购药、合理用药,确保蚕桑生产安全。 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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