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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蚕桑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4/3/7     点击数: 13339



盐 城 市 蚕 桑 技 术 指 导 站 盐蚕站〔2024〕1号 春季蚕桑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春季蚕桑蚕种生产在即,惊蛰过,养蚕忙,为确保生产安全,达到稳产高产的目的,实现全年蚕桑生产“开门红”。现对全市春季蚕桑生产工作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希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关键措施,顺利开展春季蚕桑蚕种生产。 一、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升蚕桑生产水平 俗话说“养好一季蚕,可抵半年粮”。各地结合春季蚕桑蚕种生产,要宣传指导养蚕农户利用宜栽地块栽植桑树,保持集中连片。调优桑蚕品种,新栽桑树应选用抗桑疫病、优质高产的品种,稳定桑园面积,同时积极做好桑苗繁育工作,提高经济效益。要利用好春耕备养的有利时间,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全面提升蚕农、职工栽桑养蚕技能。要积极开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持续开展蚕桑技术创新示范工作,注重新型实用技术、新机械的推广应用。要加强宣传引导蚕桑多元化发展利用,提高行业竞争力,拓展产业生存空间,进一步稳定蚕桑产业。 二、强化桑园管护,助力提高桑叶产量质量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预防“倒春寒”。积极防范灾害天气,针对春季寒流频繁特点,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指导蚕农采取相应措施,对桑园采用烟熏、田间灌水和稻草覆盖等方式预防。二是迅速排除桑园积水。加强桑园排灌水系建设。近期雨水天气较多,要迅速排除桑园积水,防止桑树受渍受害,也利于桑疫病的防控。三是适时摘芯。既利于提高桑叶成熟度,又利于提高桑叶产质量。一般在大蚕用桑前10~15天摘去一芯一叶,以促进桑叶成熟一致,提高桑叶产量和质量。四是根外施肥。关注气候变化,遇低温阴雨寡照、桑树生长缓慢的情况,宜在晴天的上午露水初干或傍晚用0.3%磷酸二氢钾等进行叶面喷施,提高桑叶产量,保证叶蚕平衡。五是防治病虫害。加强桑树病虫害监测预报,及时指导蚕农做到精准防控。重点监测春季常发性的“三虫一病”(桑尺蠖、桑毛虫、桑螟和桑疫病),做到“防治结合,治早治小”,重视桑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精心饲养管理,着力提高蚕茧产量质量 引导蚕农科学合理养蚕布局,开展多批次蚕桑生产。针对目前蚕种装盒卵量大幅增加的现象,积极引导蚕农做好叶蚕平衡工作。重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养好小蚕。“育好小蚕半丰收”,做到“保温、排湿、防病”。一要注重加温,达到小蚕各龄期目的温度。二要保持蚕座干燥,做好加温排湿通风换气,制订计划提前采叶,不喂湿叶、蒸热叶。三要加强消毒防病,蚕座多用防干材料,每天早晚交替使用一次小防和三七糠。自二龄龄中添食一次抗生素,拌叶晾干后饲喂。二是优化饲育环境。推行标准“24日养蚕法”,保证家蚕正常生理发育的温度、湿度、气流、光线。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避免人为延长龄期、增加蚕发病概率现象的发生,全程做好操作人员入室消毒卫生工作。三是良桑饱食稀放畅养。使用优质适熟叶,尽力做到随采随用、松装快运,贮桑与养蚕有效隔离,湿叶晾干后饲喂,大蚕期始终做到稀放畅养。四是及时淘汰不良个体。加强眠起处理,及时淘汰各龄迟眠蚕、弱小蚕,隔离和选除病死蚕等。特别是种茧育应严格按规定比例淘汰迟眠弱小蚕,提高蚕种生产稳定性。 四、超前制定预案,积极防范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在强化蚕桑技术服务的同时,要制订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蚕桑生产安全。重视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签订防毒保安协议。督促各类农场、种粮与蔬菜栽植大户等,在蚕桑生产前与相应的镇村签订保证蚕桑生产安全的用药、无人机飞防等保安协议,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二是防范家蚕食下中毒。重点关注桑园周边农作物(蔬菜)的用药,与其他农作物邻近的桑园,养蚕时要先行采叶试喂,保证用叶安全。三是预防后期极端性气候。各地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关注春蚕后期可能出现的高温多湿等极端性气候,超前制订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规范技术流程,切实保障蚕种优质稳产 蚕种场要认真做好蚕种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蚕种生产技术并实施到位,加强蚕种生产期间消毒防病、饲养管理,全程做好防微工作,为蚕农提供优质放心蚕种。相关蚕种场要加强对蚕种冷库的管理,认真做好蚕种感温等工作,确保春季农村用种安全。蚕种场要加强蚕种品牌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开拓市场,提升自身经济实力。 六、紧扣安全生产,健全各类保障协调机制 各地要重点关注桑园及蚕室周围农药使用的安全问题。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加强与农业、植保、森防等部门沟通与协作,健全养蚕安全协调机制,协商制订蚕作安全的治虫方案。蚕桑蚕种生产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通报生产布局,使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工业废气排放有效避开蚕期,防止家蚕中毒事件的发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市场管理,指导蚕农科学购药、合理施药,确保蚕桑生产安全。进一步健全养蚕保险机制,强化蚕桑生产社会化服务。 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2024年3月6日 抄报:局领导,局种植业处、种业管理处 盐城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2024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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